“这么苦么?”
“陈氏武馆祖训,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山上彻也再次拥抱了对方,发现自己高出许多:
“阿星,这些年没再长个子么。”
“别说了,愁死俺了,个子矮对象都不好找!真羡慕少主您,这大胳膊、大长腿的。”
“还不是你小子挑食,从来不喝牛奶。”
“乳糖不耐受,只能喝豆浆。”
“没关系,你还年轻,还能长个子,俗话说得好,三十三,还窜一窜呢~”
“额……那是二十三窜一窜才对吧……”
“哈哈哈!”
两人再次拥抱,开怀大笑,忽听得身后有人小声咳嗦。
·
“瞧我这脑子!”陈星一拍大腿:
“忘了介绍了,俺家那小姑奶奶,可是不乐意啦~”
彻也回头一看,是个穿黑西装的年轻姑娘,
之前被一个大块头保镖挡住了,所以没注意到她,
姑娘与彻也目光接触,赶忙低头鞠躬,紧张地说道:
“少主……”
“你是……”彻也惊道;“小红?!”
“是我……”
姑娘抬起头,看到彻也朝自己走来,有些局促不安,小手儿抬起又放下,不知安放在哪儿了。
·
无须阿星介绍,彻也当然记得她是谁,
姑娘名叫陈红,是灯叔的小女儿,陈星的妹妹,与彻也年龄相仿,
小时候,两个男孩儿整天琢磨着恶作剧,她就像个小跟屁虫似的,傻乎乎跟在后面,有时候帮着放哨。
她小时候很胖,还有些口吃,是个孤僻的慢性子,经常被其他孩子排斥嘲笑,就连小猫小狗都看她不顺眼,
有一次,她被一群野狗撵到运河边上,慌不择路跳下去险些淹死,
彻也把她捞了起来,人工呼吸救活了,
因为这事,彻也还在小学拿了见义勇为奖状,还有记者采访,简直人生巅峰时刻。
当然,也就仅仅那一张奖状,上了国中之后,就全变成打架逃课的处分了。
·
当年运河畔那事之后,陈红变得特别怕水,变得更加沉默寡言,社交恐惧,
总是躲在暗处,偷偷观察彻也,把他当做救命恩人崇拜,看他和其他男孩儿玩耍。
女儿整日抑郁不合群,跟不上学校进度,灯叔无奈,只好把她送回老家的私塾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