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头小楷大小,不似手写,像是雕版刻印,可墨色又有些厚重,字体生硬呆板,却胜在整齐划一,不仅每列大小相同,每行也是字字相对,最上端还有四个大字:行在见闻。
这份东西是东厂番子在街上发现并呈送上来的,已经查明了具体来源,随时都可以拿人问罪。结果被陈矩给压了下来,悄悄放到了御书案上,看到皇帝啥也没表示也就不再多嘴。
明朝有种文字传播模式叫揭帖,类似后世的布告,也可以说成大字报。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署名的谁都可以张贴,写什么内容没限制。不署名的属于禁止之类,被官府发现肯定治罪。
当初的妖书案就属于揭帖,还是不署名的,现在这玩意又出来了,可内容比较正能量,除了一些文人们的诗词之外,篇幅最长的就是皇帝为辽东总兵祈福之事,编成了故事在民间散发。
到底该不该定罪,不完全取决于律法,最终还得看高层的意思。妖书案明显就是给高层捣乱,必然属于犯罪;祈福故事则不然,宣扬君贤臣忠怎么能算犯罪呢?
“李师,如果朕没猜错,这该就是马经纶所为?字体油墨倒是可以,只是毛病也不少!”
其实谁也不用调查洪涛就知道这玩意是从哪儿来的,通县马经纶是也,名曰报纸!不过这份报纸无论从内容到规格,与后世的报纸都有很大区别,叫做传单好像更贴切。
“……陛下息怒,臣以为此举并无不妥,算不得干涉朝政,反倒是为陛下赢得了不少赞誉。”看着五官有些扭曲的皇帝,李贽不得不硬着头皮替好友辩解。
当初可是说好不要过深涉及朝政的,可刚刚第一份就拿皇帝和朝廷大员编故事,即便看上去对皇帝名誉无损也有僭越之嫌,确实违背了许诺。
可是马经纶在出这份报纸之前并没与自己知会,眼下出了问题却得替他扛着,除了试图说服皇帝高抬贵手之外也别无它法。能不能脱罪是一回事,当缩头乌龟又是另一回事,尽人事听天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