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合法恐吓信——律师函!

林北掏出手机一看,是大姑打来的。

“小北!出大事儿了!”

电话刚一接通,大姑焦急的声音便传了出来。

林北脸色微变,连忙说道:“大姑你别着急,发生什么事情了,你跟我说说看。”

大姑语速极快地说道:“就在刚才,仁爱医院给我们发了个律师函,说我们的医闹行为已经涉嫌什么寻衅滋事罪,还说如果不赶紧停下的话,就去法院告我们。”

林北脸色一沉。

好一个仁爱医院。

还真是,碧莲不要了。

“大姑别担心,这就是他们狗急跳墙,故意吓唬咱呢。”

“这事儿咱占理,走到哪儿都不怕。”

“那什么,你先把那个文件发给我看下,剩下的交给我处理。”

林北语气非常沉稳。

大姑也冷静下来,说了声“好”。

挂断电话后,很快便用微信发给林北一张图。

小主,

林北点开查看——

最上方是红色字体“龙城市景岳律师事务所”,还带有一个logo,显示出这份律师函的发出方。

下面便是正文:

“律师函”

“(2024)景岳函字第0139号”

“龙城市景岳律师事务所接受龙城仁爱医院委托,指派本所“郑若海”律师作为代理人,现就委托方与贵方医疗纠纷一事,郑重函告如下:”

“一、贵方陈姝女士,于X月X日X时在仁爱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手术成功,母子平安,陈女士于X月X日X时治疗终结,办理出院。X月X日X时,陈女士再度入院,经检查发现腹腔内有异物,于当晚做手术取出......但请贵方悉知,此事与仁爱医院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不构成医疗侵权。以上事实,均有充足证据予以证明。”

“二、事发之后,院方依法告知贵方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然,贵方依旧采取错误的方式,对仁爱医院进行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指控,包括但不限于:大吵大闹,恐吓威胁,网络曝光等手段,已经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并侵犯了医院的合法权益,涉嫌网络医闹,本律所已进行证据固定,院方保留追究贵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着仁爱的心态,仁爱医院有诚意与贵方协商解决此事,但须贵方下架视频并公开道歉,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索取赔偿。”

“特此函告,望贵方所有人员慎思,并妥善处理。”

“龙城市景岳律师事务所”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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