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汉和另一个同事,正在审讯朱小明。
朱小明刚满20岁,还是个在校大学生,没经过社会的毒打,也没什么社会经验。
刚开始还挺嚣张的,大喊大叫。
但当他一走进这间讯问室,立马就老实了。
这会儿,坐在那边,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哭得老伤心了。
“呜呜呜!”
“警察叔叔!”
“我真的啥也没干啊我,我爷爷让我进城卖南瓜,我就去了。”
“我只是想赚点零花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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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没干坏事。”
“我都快开学了,不能拘留我吧,那我就没办法准时去学校报到了,班主任会扣我分的。”
朱小明大声道。
马汉说道:“朱小明,你怎么说也是个大学生了,应该有分辨是非对错的基本能力!”
“那些南瓜又不是你们家的,你怎么就能心安理得拿去卖呢?”
“哦,你赚了零花钱了,那你怎么不想想,丢了南瓜的人会有多大损失?”
朱小明嘴硬道:“那南瓜又不是我偷的,他们有损失也跟我没关系啊!那是我爷爷偷的,你们要找也应该去找他,找我干什么啊!看我年纪小,好欺负是不?”
马汉内心暗笑。
这倒也不算错。
确实年轻一点比较好欺负。
法律的威慑力,对老灯几乎没多少,但是对年轻一点的人来说,还是挺有威力的。
思绪闪过,
马汉开口道:“朱小明,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不光偷瓜是犯法的,你帮着运送和代为销售这些被偷回来的南瓜,也是犯法!”
“这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销赃罪,这可是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是什么概念,你应该明白。”
“如果罪名成立,你可是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
“你还是个学生,如果一旦被判刑,你想想,那是什么后果!”
马汉目光犀利地盯着朱小明。
“你是想把一辈子都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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