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
马得福揉了揉发胀的脑袋,眯着眼睛瞧了一眼窗外,此时天已大亮,温暖的阳光透过木床撒入屋内,环顾四周,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分明是新房。
可是,不论他怎么回忆,也想不起来他是怎么到这里的。
水花呢?
吱呀。
就在这时,房间的木门缓缓打开,水花手上端着一个瓷碗走了进来,看到马得福醒来后,只见她温柔的笑了笑。
“醒啦?来,正好喝点热汤暖暖胃。”
“对不起。”
马得福撑起身体,不好意思地朝着水花道了个歉,毕竟昨天晚上是新婚之夜,而他却喝的烂醉如泥冷落了水花,纵使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但他觉得这种情况他终究是不对的。
“有啥好对不起的?”
水花摇了摇头,丝毫没有介意昨晚的事,昨天那种情况下,只要是个人,哪有不醉的道理。
“来,快把这碗汤喝了。”
“嗯。”
水花趁着他穿衣服的功夫已经将一个冒着热气的瓷碗放到了炕上的小桌上,马得福低头一瞧,是一碗羊杂汤,汤底雪白浓厚,里面有骨头,有羊肉,有羊杂,还有羊血。
马得福一瞧就知道这是水花的拿手绝活,这汤必须带着骨头一起炖,经过一个晚上的小火慢炖,起锅前十五分钟,只需撒上一把盐提鲜,至于其他的调料,放什么都是多余的。
一夜的炖煮,所有的精华都浓缩在了汤里,一口喝下去,能把人的魂都给鲜丢了,一点多余的膻味都没有。
喝完这碗饱含爱意的浓汤,马得福的脸上不由露出一副非常享受的表情。
就是这个味!
回味许久,马得福方才放下碗筷,低头瞧了一眼时间。
这一看可把他吓得不轻,原来已经十点多,快十一点了。
“喝完啦?”
水花再次从屋外走了进来,看到桌上空空如也的瓷碗,嘴角不禁勾起一抹笑容,凡是做饭的人,谁不喜欢吃饭的人把饭菜吃的干干净净呢。
“来,洗把脸,待会额们还要去……去……爸那里呢。”
说着说着,水花的脸上渐渐染起一层红晕,声音也越来越低,尤其是那一个‘爸’字,更是低不可闻。
显然,她还没能适应新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