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七章 琴瑟和鸣

《礼记·昏义》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

然而,范李的这场婚宴,最终却变成了名利场。

全场最忙碌的人,倒不是范仲淹,毕竟,他是这场婚礼的主角,需要做的事情很多。

上告家庙,那是必须的,之后拜堂,纳盏等等一系列的礼仪都需要他完成。

所有的礼仪完成后,他才有功夫去一一敬酒。

在此之前,他的岳父李昌言才是那个最忙碌的人。

其实,接待客人这种事,本该是范仲淹的父亲做的,但范仲淹亲父早丧,他真正的长辈只剩下家中老母。

如此一来,负责接待的人也就变成了他的岳父。

平心而论,范仲淹是不怎么喜欢今天这样场合的,来的人太多了,且很多宾客都是名门之后。

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教书匠,结个婚,何德何能让这些人全都到场?

况且,他的经济条件也不算富裕,今天宾客随得礼金,日后难道不用还吗?

他的夫人李氏倒是带了不少嫁妆。

但大丈夫生于天地,岂能花媳妇的奁产?

他范仲淹,不是那样的人。

喧闹总有结束的时候,夜幕降临,新房内的红烛高高燃气,外面的喧嚣声渐渐息止。

范仲淹的妻子李氏,时不时的朝着门口打量一眼,如果仔细看,可以从她的眼中看到几缕担忧的情绪。

今天来的宾客太多了,酒席吃了上百席,而且很多人都是名门子弟。

人一多,范仲淹需要敬的酒,也就越多。

算算时间,官人已经出去一个多时辰了,此时,怕是醉了。

「王三娘,麻烦出去看一下官人。」

片刻后,李氏朝着一旁的妇人嘱咐了一句。

「是,娘子,我这就去看看。」

王三娘是跟着李氏一起陪嫁过来的仆从,说是仆从,事实上两人的关系远不是如此简单。

准确来说,王三娘是李氏的乳母,打小就看着李氏长大的,两人的关系很是亲密。

日后,李氏的奁产也会交由王三娘打理。

良久。

门外传来一阵动静。

「娘子,我能进来吗?」

(仆从称呼主母为娘子,如果是家中小姐,一般是排行+小娘子,如排行第三,便是三小娘子)

听到王三娘的声音,李氏心下稍安,去了这么久,终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