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的?”
汪曾祺一阵意外,“我这篇,写出来可还不到一个月、半个月。”
江弦心说他不光知道,他还知道叫啥名,他还看过好几遍。
“随便诈你一诈,谁知道你还真有一篇。”他随便扯个理由,“写了多少字,让我拜读拜读。”
汪曾祺搁下碗筷,从床底下取出一册薄薄的信纸。
“就写了一万来字。”
“我看看。”
江弦擦干净手,接过这份手稿。
还得把这稿子横过来看,因为汪曾祺是竖着写的,是按照古汉语的习惯,从右向左书写。
这份手稿的硬笔书法写的也不好看,字写的又圆又斜,倒不是书写水平不够,而是因为这种写法很省力。
在书法规律中,写圆鼓鼓的字有利于行书提速,相比于大方块,圆滑的字少了运笔的翻折,字体偏斜则是写字时顺着肘去写。
江弦现在也在尝试用这种技巧,这么写字握笔、行笔都很轻快,哪怕是快速持续的记录,手也不会感到太累。
看向最右侧的竖行,写了二字书名。
《受戒》
这篇江弦本就读过许多次,短短一万字,只花了不到十分钟便看至结尾。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伱当老婆,你要不要?”
]
这可真是捡到宝贝了。
这篇很短的,后世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汪曾祺所作最好的一篇文章。
讲一个小和尚爱上了一个小农家女,天真烂漫,两小无猜。
据说一次公社干部开会后,桌面的胶台布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明子和小英子的对话,全是开会的乡村干部在会上默写出来的,可见,当时的农村干部对这部是多么的喜爱。
他将稿子放回小桌上,才收拾好碗筷的汪曾祺正巧走进小里间儿,他在一旁坐下,满眼期待,“看完了?”
江弦不给他任何狂的机会,直截了当的问,“既然写好了,为什么不发表?”
“发表?”汪曾祺苦笑一声,“这样子的去哪里发表?没可能发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