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行了好几个小时,双方你来我往,争得不可开交。
原告方不断老话重谈,强调金边酒的行为构成侵权,而陈峰和汪律师则据理力争,指出原告方的证据不足,且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
他严肃地说道:“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因此,本庭决定择日宣判。在宣判之前,双方当事人应保持冷静,不得采取任何过激行为。如有新的证据或意见,可在下次开庭前提交给本庭。”
随着法官的话语落下,庭审暂时告一段落。
陈峰和汪律师相视一笑,目前来看,这场官司的胜算已经很大了。
而第二天,南方快报头版头条,就大篇幅报道了这个官司,直接称其为建政以来商业侵权领域的第一案。
紧随其后的是一篇长篇社评,出自谭社长之手。
不得不说,谭社长那文笔,确实有两把刷子。
社评开头,先从国营和民营企业在市场上的较量聊起。
“在国营民企的市场角力中,民营企业常处劣势,面临重重挑战。然需铭记,民营企业乃我国经济之重要基石,不可或缺。以金边酒厂为例,其勇拓市场,产品深入民心,对缓解社会物资紧缺,贡献实大。故对民营企业,当全力支持,积极鼓励。唯民企繁荣,经济方能真正兴盛。”
接着他又开始阴阳太平百货:
“反观太平百货等,国企之为,实属不当。身为国企,本应共促市场,却与村企相争,更用卑劣手段,实损国企颜面。在此呼吁,国企民企,应携手并进,共筑四化宏图。”
太平洋百货的卢广校,一看到这篇社评,脸色铁青,气不打一处来。
“啪”的一声,把报纸重重摔在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