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方想回来,惨白的脸上马上红润了起来。
还真是把爷们给当贼了啊。
方想猜到了吴昌的心理活动。
不过方想并不介意,毕竟是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
多少是需要点过渡期的。
“这是我去学生处领的,咱俩一人一份。”
把脸盆放在小书桌上,把帮吴昌代领的东西给了他。
“谢谢方哥,谢谢方哥。”
吴昌一脸欣喜的看着自己的东西,嘴里不停的道谢。
“这有啥谢的,以后咱们就是室友了。
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下过乡、一起票。。。。。。
咳咳。。。。。。咱俩就是一起同过窗的铁子了。”
方想说着说着嘴就瓢了,幸好反应及时,赶紧改口。
不过好在现在还没有四大铁的说法。
自然也不怕露馅。
“一起票什么啊?顺口溜?”
就在方想乐呵的看着吴昌收拾东西时。
一个人推开门直接进来了。
看样子,个头跟方想差不多一样高,白白净净。
头发是斜着向后梳的,还挺时髦。
这么热的天,身上的灰色中山装却整整齐齐。
最上面那个扣子也扣的紧紧实实。
胸前别了一根钢笔。
手腕上戴着一个银光闪闪的手表。
那根钢笔一般人可能看不出来。
但那别具一格的笔帽。
方想一眼就认出了是新出英雄100,14k金笔。
这支笔,价格几乎快顶的上现在普通人半个月的收入了。
不过,普通老百姓也压根就没有买的渠道。
可为什么方想会认得这支笔呢?
原因无他,方想读博的时候。
当时的导师,就特别喜欢收藏钢笔。
毕竟是年龄大的人了,对于一些年轻时用过、见过的物件。
都有一种特殊的情感。
毕业的时候,导师就送了他一根60年代末产的英雄100金笔。
其实一根笔没多少钱,即便是金笔,也贵不到哪去。
后世市面上也有流通的同款同年代的老金笔,撑死了,也就小万把。
但那支笔,对于方想来说,还挺有纪念意义的。
经常在手里把玩,所以记得格外的清楚。
现在真回到了六十年代,又见到了这支笔。
自然是要多看两眼。
“我姓季,叫我季鹏伟,两位室友怎么称呼?”
这位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些不一般的同学,明显是个自来熟。
对着两人打量了一下,就把手伸向了方想。
“方想。”
方想握住了季鹏伟的手,简单报了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