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船上议政

“当然了,我只是这么一说,并没真打算如此去做。就算是做,我也要用到蒙古船只身上,这就是我要说的下一个问题,郑相请坐。我接着说吧,现在四川、襄阳、淮西的战况对我朝都不太有利,蒙古军队机动性太强,咱们的防御措施又没做好,被人家牵着鼻子打仗,没有不输的。”洪涛为了不让郑清之过于惊骇,连忙把话题转到了南宋和蒙古的战争上。展示实力是好事儿,但要是过于吓人,有时候可能就会起到反作用了。

“贤侄有良策?”郑清之果然被洪涛抛出的第二个话题吸引住了,他之所以力排众议要屈尊来见洪涛,就是想借用洪涛的力量来挽前线上的颓势。上次收复三京的行动让他吃了一个大亏,这次他想再努力一次,看看能不能从战争上捞到足够的资本,只有在这个问题上面获得足够的言权,他的仕途才能更稳固。

“很简单,我来帮助朝廷担负一部分后勤运输任务,顺便再封锁住汉水和淮水,除了四川我不能去之外,其它地方只要是沿着长江中下游、淮水中下游的地方,我的舰队都能抵达。用船只运送粮草最方便也最划算,还可以运送少量骑兵部队去打击蒙古军队的后勤补给,让他们前方的军队难以为继、举步维艰。朝廷只需要让重兵驻守四川,把蒙古军队拖住,不让他们再继续拔营夺寨,那这场战争咱们就不会输,拖下去对蒙古国并没什么优势。”洪涛这次没再废话,把他的整体打算先和郑清之阐述了一遍,让他有个整体概念,然后继续往下说。

“文兄恐怕已经给郑相演示过水泥这个东西了,只要能拖住一年左右,这种东西就会从海上源源不断的运过来,到时候用水泥加固防线上的城墙,可以在旬月间就建起一座坚城。依托这些坚城固守。再有了充足的补给,相信我朝的军队也没有那么不堪一战。只要能打几场胜仗,军心就会受到鼓舞,再步步为营。一点一点的把蒙古军队消耗在前线上,最终完全赶出去。重新夺有利于防御的城池不是问题,然后再依托这些城池固守,就算不能北进,也不会再让蒙古军队如此简单的南下了。不知我说的郑相意下如何?”洪涛又把具体的合作前景给郑清之讲了讲,就停了下来,等着对方考虑并加以消化。

“此计甚好,不过牵扯也最大。我朝历来没有这个先例,由外军进入我朝助战,恐怕此事还得从长再计议,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达成的。”郑清之听明白了,他也直观的认为洪涛说的东西可行性比较高,但有一个原则性的问题,那就是金河湾舰队的归属。

“这个也好办。我朝不是有私军嘛,岳大官人、孟将军都是私军,不妨让文兄也成立一支水师私军,这样朝中的各位老大人就不会再挑理了吧?疍家人也是大宋子民,这些水手很多都是疍家人,各船舰长也由疍家人和北地汉人担任,应该也不算外军。至于说战争过后这支水师该何去何从,我说句不好听的话,他们无声无息的消失在大海上恐怕比加入朝廷水师更符合朝廷的利益,您说呢?这件事儿里自始至终就没有我这个人。海商们报效国家,自愿出船出力出钱,为朝廷分忧!文兄漂泊海外,不顾艰难万险返朝廷。还带来了外国的先进水师战法,并散尽家财为国请命,组建私军对抗外族入侵!郑相为大宋子民、朝廷大臣之忠义所感,力排众议促成此事!百十年后我朝依旧立于不败,到时候那些史书上该如何写呢?不管是谁捉笔,都不能忘了这场事关国家生死的战争吧?只要这场战争我们胜了。文将军和郑相的名字就不可能被人忘记。别忘了,文兄是名儒将,他不是武人!”洪涛感觉自己已经进入了忽悠人的更高境界,连尼玛国家总理都能忽悠,而且越说还越进入情绪了,说的东西他自己都有点相信了。

私兵这个玩意是宋朝的一个怪物,每每到战时,就会出现,等到战争平复了,朝廷又得费钱费力去把这些私兵变成正规国防军,这里的根本原因就得从宋朝的兵制说起了。从秦建立帝制开始,当兵就成了平民的义务,在汉代,每个身体健康的男性平民,必须服两年卒正,也就是当两年义务兵。大多数朝代都还保持着义务兵的制度,唯独宋朝的兵制不是义务兵,而是募兵制。也就是说宋朝的军队从原则上讲,都是职业军人,当兵是一种职业。再换一种说法,后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就是募兵制,当兵不再是人民对国家的义务,而是变成了一种自愿选择的职业,其实就是雇佣兵。

宋代的雇佣兵有严格的法律,叫做军防令。不是什么人都能当朝廷的雇佣军,身高要达到五尺二寸才成,差不多是一米六五以上吧。通过一系列检查,如果通过的话,那恭喜你,你就可以吃雇佣军这碗饭了。每月按照不同地区的差异,可以领到三百文到一千文的现金,还有二石米以及每年冬夏两套衣服。另外还有一些节日补助、特别补助、口卷(类似后世的粮票)、柴炭钱等等。

这只是说厢兵,也就是地方部队,如果你想加入中央军,也就是禁军的话,那还得在身体上育育。据记载宋朝禁军对身高的要求更甚,不够一米七五以上就别想了,本事再大也没用。大宋的军队构成主要是三种,一种就是禁军,那都是百里挑一的兵源,待遇最好;第二种就是厢军,相当于地方部队,但也担任边防任务,一旦去了边境驻防,就叫边军;第三种是乡军,简单的说就是民兵,只在家乡负责帮助维护治安,赶上战时,也得参战。

黥面纹身,确实是宋朝军队里的规定,这个习惯源于唐末和五代十国时期。那时候战乱不断,军阀们四处抓壮丁,又怕壮丁逃跑,咋办呢?就在壮丁脸上和胳膊上纹身,这样就能防止手下士兵随便逃跑,就算你跑了,别人也一眼就能认出你来。

不过这个制度并不是所有士兵都要遵守,主要针对的就是厢军。因为厢军待遇没禁军高,还得四处调防,比较苦逼,容易产生逃兵。禁军你想进都进不去,不愁逃兵,所以禁军一般都不黥面纹身。乡军就更没逃兵了,都是本乡弟子,就是保卫本乡本土的,你打算往哪儿逃啊?

对于宋朝的兵制问题,洪涛和罗有德、文南不止一次讨论过,最终也没得出一个最合适的办法。你说宋朝军队战斗力不强吧,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尤其是厢军,他们很多都是受灾的灾民或者流民,为了让他们有口饭吃,别四处流窜,就全都塞进厢军里了。有些人适合当兵,但有些人就不乐意当兵,平时还能凑合混,一到战时,还没等看到敌人呢,他们这些烂兵就先跑了,很影响士气。

另外还有一个大问题就是,一个国家养这么多职业军人,经济负担非常重。也就是宋朝商业达,比较富裕,这要是放到别的朝代,早尼玛自己把自己玩死了。就算在最富裕的南宋时期,对国库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蔡襄在蔡忠惠公集中留有这样一段话:“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一分给郊庙之奉、国家之费,国何得不穷?民何得不困?”这句话就从一个侧面就指出了宋代兵制的弊端。

不过这种募兵制还是有它先进之处的,它使得平民摆脱了服兵役的义务,让军队更职业化。只是这个制度过于前了(其实宋朝有很多制度都有点前),后来又没控制好,把募兵制和收容流民搅合到了一起,才造成一方面兵源庞大、耗费甚多,另一方面能战之兵却不足,枉费国库之资。

但反过来想一想,如果不用厢军收容那些难民,该用什么办法呢?受到当时劳动力所限,很多时候还是要靠天吃饭的,一旦天时不对,就会有灾荒,假如不给这些灾民一口饭吃,那他们难保不会造反起义。从这一点上来说,厢军确实在赈灾、救济上起了很大作用。

假如能把募兵制完善一下,再找到其它合理的办法去解决流民问题,依靠南宋的经济实力,养一支不太臃肿的常备部队还是不太难的。

假如没遇到蒙古帝国这个千年不遇的逆天存在,宋朝可能会慢慢改变这种状况,或者采用更合适的方式去调整。可惜历史没给它总够的时间,先是辽、又是金、最后蒙古。一波又一波的战争让宋朝几乎没啥机会去完善自己的制度,只能是被动应付,应付来应付去,还是没应付过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