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芬说她想快点结婚,搬进自己的小家,刁四顺就请了十几个乡亲帮忙建房子。
大家都是老手,干活麻利,材料到位后,不到一个星期就把房子建好了。
作为报酬,刁四顺给了帮工的人,每人三元钱加两包“公鸡”牌香烟。
这些都是罗大芬要求的,他们没有那么多票去买物资,只能给钱。
因刁四顺没有存款,之前“借”的100元都用在了买砖瓦、打家具上面,在罗大芬的提议下,他只能再找周母“借”50元用于支付酬劳和买烟......
房子建好,刁四顺就催罗大芬结婚。
罗大芬要求刁四顺履行承诺,写下孩子随妈妈姓的文书,并请周传景、周传义及三位老知青签字做见证。
刁四顺心中虽不爽,可房子都建好了,他也欠下了150元的巨债,不照办,他就鸡飞蛋打了,只能按照罗大芬的要求写下承诺书......
罗大芬收好见证人签了字的承诺书,就和刁四顺一起去找周传景开介绍信,之后,两人去公社领结婚证。
罗大芬之前是不想领结婚证的,后来琢磨了下,像刁四顺这样心思不纯的,有个结婚证在手里,对他更有约束力,日后给孩子上户口也容易点。
婚后,刁四顺要是对她不满,大不了离婚。
只要有孩子,要不要男人,她无所谓......
领了结婚证的当天,罗大芬和刁四顺在自己的小家举办了一个简单的结婚仪式。
罗大芬邀请周传景、周传义、周父周母及所有知青来家里吃喜糖。
两人将结婚证摆在首长画像前,鞠了三个躬,背了一段指示后,和在场的人一起唱:“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