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半夜。
戈登警长现在的心情很不好。
或者说自从几天前心里咯噔了一下之后戈登警长现在的心情就没有好过。
整整三天了,但是对于竖锯的搜捕却依旧没有进展,哥谭四通八达的铁路干线被他带队巡查过半都未曾找到竖锯的踪迹,甚至连阻止竖锯的直播都做不到。
毫无办法。
竖锯很嚣张,但的确有着足够嚣张的实力。
哪怕是韦恩集团的技术员也拿竖锯的入侵没有一点办法,按照韦恩集团的总裁福克斯的原话——对方的黑客技术已经强到了让人绝望的程度,他们甚至都找不到任何被入侵的痕迹。
相比起搜捕,对于哥谭警局的上层而言这一点才是最致命的,竖锯的绑架直播一天不终止影响力就会永远不会消退,也更加衬托得他们无能,如果在这么持续几天,主动揽下这次事件的戈登恐怕就该被推出去在媒体面前履行他替罪羊的职能了。
哒!
一声轻响,眉头紧皱的戈登警长叹了口气,深感无力的打开了楼顶的一盏巨大远光灯。
这是蝙蝠灯,灯的中央贴着一个蝙蝠形状的黑色标志,因此打开这盏灯之后光线就会在夜空形成一个巨大的蝙蝠印记。
正如其名字一般,这盏蝙蝠灯就是用来召唤蝙蝠侠的。
(就决定是你了,蝙蝠……咳咳,自嗨请无视。)
……
“已经是第四天了么……”
阿瑟·杰克曼躺在‘出租房’的地板上,心不在焉的啃着面包,同时瞟了一眼自己衣服上的倒计时。
竖锯给他布置的这个囚牢里没有钟表,因此衣服上的倒计时屏幕反而成了他估算时间的唯一工具。
这已经是他购买的第三件衣服了,前两件一衣服在倒计时归零的那一刻就直接变成了碎布条,这些碎布条也被他废物利用铺成了一个简单的床铺。
经过这几天时间,他也已经基本适应了在这个囚牢里的生活,每天的剧烈运动尽管很累,但每天赚取十枚骷髅币也足够维持生活,甚至还吃上了一次牛排……那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一块。
几天下来,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竟然有了一种在这里生活也很不错很安心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