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水位线太低,就再来几勺矿泉水。
此时,提前泡好的红薯粉条可以下锅了。
餐厅的厨房因为是高压阀,所以灶火猛,煮个几分钟就够了,
要是在家里,最好还是煮十分钟以上,不然吃起来有点夹生。
叶凡舀上一口汤汁抿了抿。
鲜,真鲜!
走地鸡就是不一样。
它每天的东奔西跑,只为了入口这一刹那的鲜美!
叶凡一扭头,看到四名员工整齐地站在一起,手中还拿着保温盒,虔诚地看着他。
“你们这是干嘛?放松一点!
和我一起吃饭不用这么拘谨,我又不是在寺庙门口施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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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锅前,一把葱花从叶凡手中滑落,点缀提香。
他先把员工的保温盒装满,然后再把锅中剩余的盛出来。
“米饭,我提前蒸好了,你们自便。”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这时候谁去添饭,谁就是傻子,肯定先去吃鸡呀。
卢启航夹起一块鸡肉就往嘴里塞。
经过长时间炖煮的鸡肉,肉质相当嫩滑,不需要用力咀嚼,就能在口中融化。
卢启航以前,吃鸡块前,必先把鸡皮去掉,因为他觉得带疙瘩的皮肤,吃起来有点腻人。
可叶先生做的鸡块,一定要连皮带肉一起吸进去。
饱满的汁水除了鲜味,还是鲜味,现在和油腻二字完全不沾边了。
特别是其中的榛蘑,上面的小孔洞吸收了汤汁后,既有鸡肉的鲜香,又有蘑菇特有的菌香味。
真的是口口留香,口口不舍得让人停下。
卢启航用公筷,在盘里卷起一坨琥珀色的红薯粉条。
上面还飘着一层淡淡的油花。
吸溜,吸溜几口,红薯粉条快速入口。
好吃极了!
如果只是简单的Q弹肯定不能够这么好吃,
关键就在粉条同时吸收了菌子香和鸡肉的鲜味。
这双重享受谁能抵挡?
卢启航指了指碗中土褐色的汤汁,
“叶先生,这汤汁能要是能做成火锅底料,下点配菜,下点面条什么,那肯定是嘎嘎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