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去还是留

书生剑气长 余墨一 2191 字 27天前

等那人走近能看清了,所有人都认识。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消失不见的那不修边幅男人。这次他不是空手回来的,肩上还扛着一只巨大雪白的狼。

“前辈还没吃早饭吧?给,这是给您留的。”

云远还是没有多作他想,见到男人回来了,送上了单独留下的早饭。

男人随手将那只狼扔在了地上,盯着云远问道,“你就不想问我去哪儿了?”

“这不明摆着的吗?”云远看着被那男人扔下的狼,“你是给我们找吃的去了!”

男人没想到,在这样的地方,这个少年居然没对他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的古怪行为感到可疑,他是单纯还是傻?男人宁愿他是单纯,傻子可不容易在这天下活下去。

“狼的肉不好吃,但至少不会让你们饿死。”男人一把将肩上扛着的雾兽扔在了地上,接过了云远递过来的吃食。

“这是雾兽?”有人看了半天被男人扔在地上的白狼问道。

“嗯。”男人边吃边点了下头。

听到男人这个回答,有人的心情完全无法用言语表达!

在外面那么多人寻找的机缘,价值万金的雾兽居然会被他们当食物给吃掉!而且还是一匹狼,单是上次苍雾州州牧得到的那匹马就已经有人出价三万两黄金了,这比马可威风凶猛的狼,可要珍贵多了!

当然,现在大家也明白男人在这儿活了几十年是靠什么为生的了。

“我们要吃雾兽?”还是有人不敢相信。

“怎么,你不想吃的话可以呀,只是肚子饿了的时候可别找我们。”

红红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可是一心想着那只麒麟兽呢。

听红红这样一说也是,真到的没吃的快要饿死的时候,别说雾兽了,就是真的凤凰来了也得吃掉!

只要能打过得它!

这么大一只狼整个带着也不方便呀,没法,一群人只得又花了一些时间把它给剥皮分了,一人带了一部分。

本来云远他们有尺璧的,可以全让他们带着,但担心万一他们有人分散了,自己带点吃的总能多撑一段时间,所以一人分了一些,但大多还是放在云远他们的尺璧中,因为这只狼太大了!要是匀分的话,每个人得带几十斤肉。一人扛那么大一块肉,那画面......

这些事自然有人做,不用云远亲自动手。等处理完以后,有人将那雪白的狼皮送到了云远的面前,云远有些不理解。

“雾兽是十分珍贵的,就算不是活的雾兽,雾兽的皮毛也同样珍贵,刚才我们处理的时候尽量小心,将这狼皮完整地剥了下来,要是能出去的话,能值大价钱。”

有一起的人这般说道。现在还抱着尽量在苍雾里收集珍贵之物,有机会出去大发一笔的心思。

这样一说,云远就明白什么意思了。云远看向了那不修边幅的男人,这狼可是他猎杀的,就算要把这狼皮给人,也应该是给他。

那男人摇了摇头,表示这对他来说没用,云远也就收下了,估计他不收的话,其余人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分这东西。就算没什么其余用,拿出去卖钱总还是可以的。

当天中午的时候,不修边幅的男人建议大家就在此休息不要前行了。

“前辈,这是为何?”云远不理解。

“如果你们只是想尽可能地活下去,那我建议你们只到这儿就可以了,继续走下去的话可就没前几天那样简单了!”

“你的意思是,再往前走,可能会有雾兽出现?你早上带回来那只雾兽也是从这儿附近猎来的?”回想起男人一早带回来的白狼,云远说道。

“嗯。”男人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