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自从沈志云和阮家有了来往之后,受其帮衬,有机会结识了不少在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每天不是忙着上差,就是忙于交际应酬,时常流连在外,半夜三更才回家。然而,面对这样夜夜笙歌不断的生活,沈志云却毫不倦怠,反而乐此不疲,乐在其中。
官场之中,原本就像是一个大染缸。一旦走进去,就免不了被侵染上身。近来,沈志云每晚回来的时候,身上就会沾着不同的脂粉香,有时候,甚至还能从他的怀襟里搜出粉艳艳的手帕。
姚氏怒火中烧,几乎每晚都得和他吵上一回。其实,两个人已经冷战好几天了,只是今日,碍于朱锦堂和沈月尘回门省亲,姚氏方才故作无事的样子,陪着他应酬女婿。
不过,姚氏也看得出来,朱锦堂待他们似乎有些疏远的感觉,不知为何,脸上微微笑着,但眼神却冰凉凉地。
沈志云一喝过酒,就会变得情绪高涨。这一日,他因为心中记挂着女儿和女婿,一连推脱了好几家的邀请,早早地回到家准备。谁知,一回来就见妻子姚氏摆着张难看的脸,故意凑到他的身边闻来闻去,仿佛非要从他身上搜出来什么,才肯甘心似的。
沈志云见她这副神经兮兮的样子,不免很是厌烦。如今,姚氏防他就像是防贼似的,恨不能将他浑身上下都翻个干净,才肯罢休。
沈志云没有闲心陪她周旋,只是自己自顾自地梳洗更衣,谁知,姚氏还是紧追不放,一路跟他到了净房,非要看着他不可。
沈志云顿时有些恼了,当着下人们的面,出声责怪她道:“你到底要作甚?白天晚上地不让人安生!”
姚氏倚着门框,不咸不淡地轻笑一声:“哼,老爷你自己个儿心里清楚得很,我这么战战兢兢地是为了什么?老爷天天在外面招蜂引蝶的,身上不是沾着香,就是带着粉,我要是不看得仔细着点,没准儿,您哪天就得带个大活人回来了。”
姚氏本就是个牙尖嘴利的人,沈志云和她打嘴仗,从来沾不得半分便宜。如今,他也懒得和她理论身份,只是洗了把脸,还不等丫鬟们擦干,就甩甩袖子走人了。
随后,因着沈月尘和朱锦堂在,两个人也不好当着孩子们的面,唧唧歪歪。可是,暗中互相较劲的样子,还是让朱锦堂有些在意。
他知道,沈月尘和沈老太太有不少话要说,便耐着心里等她。
一壶酒下了肚,沈志云的话就开始多了起来。
朱锦堂先是静静听着,之后又稍微应付了几句,等到后来,便是故作倦怠,哈欠连连。
姚氏见状,忙道:“累了就去此间倒一会儿歇歇。老太太有日子没见月尘了,免不了要和她多说会儿话。”
朱锦堂闻言,连连摇头:“无碍的,我在这里等着就好。”
他并不是觉得困,而是一听见沈志云夸夸而谈,就忍不住觉得困倦。
沈志云脸色微红,略有不满地瞥了一眼姚氏,有些嫌她多事。
朱锦堂随后又喝了一杯浓浓的茶,好在,还没坐多一会儿,沈月尘便缓缓而出,面含微笑,但眼圈微微有些发红。
朱锦堂站起身来,还未等她开口说话,便伸出了自己的手。
沈月尘走到他的身边,见沈志云和姚氏都齐齐地看过来,微微一笑道:“祖母,有些乏了,我便服侍着她早早睡下了。”
方才,她们祖孙俩说了好些的话,说到动情之处,两个人还不免执手落泪,很是不舍。
此番回去德州,若想再来京城,怕是不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