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夏洛克又前前后后的起来了三次。
最长的一次为半个小时,最短的一次,只有7分钟
这期间,只有霍普金斯完成了一份案宗,然后走过去拿了下一份,剩下的所有人,全都还在刻苦的钻研手中的那第一份。
其实这才是正常的节奏,因为生命科学院所搜罗的案宗,不可能是那种小偷小摸的,必定都是极其困难的类型,当初调查的时候,也必定都是经历了漫长的时间,无数的线索汇聚,才能提炼出那么一点点有用的信息,再加上各个地域,各个时间的案件都有,还要带入当时的社会体系以及多方面的因素去思考。
总之,就算是读,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更别提侦破了。
因此霍普金斯只用了一个半小时就搞定了一份案宗,这已经可以称之为天才中的天才了。
至于那个伦敦来的私家侦探
说实话,在场的99%的人都怀疑,这家伙是不是都没有听明白考试规则。
终于,又过了半个小时,夏洛克再次起身准备再去拿一份时,有个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皱着眉走过来小声道:
“你好,我觉得应该提醒你一下,如果你觉得拿的案宗不适合自己,那请伱将手上的那份放回原处,然后再拿另一份,毕竟你不擅长解决的案件类型,不意味着其他人也不擅长。”
他的语气还算是客气,但是也透着股子不悦,因为在他的眼里,夏洛克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考试的正常进程了。
可是夏洛克只是投以一个略带疑惑的目光:
“我都解决了啊.”
“.啊?”
“那几份我都解决了,这里不是还有好多呢么,应该够你们分的,别担心。”他礼貌的笑了笑,然后很有公共意识的觉得,自己总是这么站起来又来回走的,的确是有点打扰到其他人思考了,所以很有素质的,直接将半摞子卷宗一起捧了起来,走回了自己的座位上,紧接着,他就翘着二郎腿,往沙发椅上一靠.然后摊开一份案宗,像是读早报一样的读了起来。
而那位提醒他的人见状,深深的呼出了几口浊气,压着心中的愤怒走回去,然后强行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回案件之中。
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愤怒。
那个伦敦私家侦探的行为明显极其的可笑,而在如此巨大的案宗数量之下,就算让他拿走几份不归还,也影响不了啥,最后的结局,只可能是那家伙灰头土脸的被踢出候选者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