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回来之前是整理过的,但毕竟是与老虎搏斗,之前还杀了马,总会留下痕迹。
在祝乐容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打量中,还是看出了些不对。
林朝身上穿的还是白日出去的衣服,但衣服边角处有些粘着的灰尘没有掸干净。
尽管衣领处被刻意往里叠起,祝乐容一双敏锐的眼睛还是看到了藏起来的深色痕迹。
祝乐容立刻就顾不得矜持还是嘴硬,直接上前攥住林朝的领口,将它舒展开,确认上面是血迹后,惊声问道:
“你怎么了?受伤了吗?”
他的声音带着些哽咽,又惊讶又害怕。
“咳咳,我没受伤。”
林朝感觉到这束存在感过强的目光,忍不住轻声咳了咳,但知道祝乐容也是担忧她的安危,也没有躲闪开,轻声解释道。
“真的吗?”祝乐容有些不信,没有亲眼所见,他心里就会一直存在隐隐的担忧。
曾经奉为圭臬的规矩礼仪都被他抛在了九霄云外,祝乐容没有犹豫,就着展开的领口在林朝的脖颈处仔仔细细地检查,生怕错过了一点不对劲的位置。
林朝一个粗性子女人此时都被看得不好意思,皮肤上浮现出一层薄薄的红。
祝乐容确认血迹处真的没有伤口后才放松下来,他正想退回,眼尖地注意到了林朝脖颈的薄红。
这红让祝乐容不禁抬头看向林朝:
从前大大咧咧的女人此刻长长的鸦青色眼睫低垂着,显出几分羞赧。
脖颈的薄红贴在麦色的肌肤上半点不突兀,反而像是成熟稳重的枝干上开出一朵艳丽的花,引人探寻。
祝乐容一下失了神,脚尖莫名踮起,也与林朝的距离越来越近,喉咙也莫名干涩。
两人距离无限拉近,林朝的眼里祝乐容的模样也越发清晰。
林朝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容乐时,他才十六岁,两颊还带着些婴儿肥。
即使五官精致模样好看,是个一等一的美人,没人提醒时,在林朝的眼里,也仅仅将他视作弟弟。
可现在两年过去,容乐长开了,一双杏眼含着春水,专注地盯着人看的时候深情痴迷,像是要把人溺死在他的眸中。
他给人的感觉是纯洁无害的小绵羊,偏偏那唇生得红润饱满,就如枝头上被雨水浇过的樱桃,如蜜如糖,诱人采摘。
‘被春雨淋洗过的樱桃,应该很好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