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是订婚,我说的交往是拉拉手啊,吃吃饭啊,看看电影啊,再或者就未婚同居啊……”
赵龙说道。
什么?
还拉手,还未婚同居?
听到赵龙的话,嬴政忍不住沉声说道,“这未结婚怎么可能同居呢?这岂不是胡闹吗?”
“不是,这怎么就胡闹了,现在早就没那么封建了呀。”
赵龙说道,“不过听你的意思,你是不支持这个的?”
“那是自然了,谁会愿意祸害自己的女儿呢?”
嬴政说着,看了眼丽嫚,然后说道,“至少,那也需要人明媒正娶啊!否则,以后岂能安稳立于夫家?”
“嘿,老赵,你这个想法不能说是错的。”
听到嬴政的话之后,赵龙笑着说道,“但是你这个想法多少有点老的味道,虽然我也不支持无脑的未婚同居,但是,如果一切都等到结婚以后再接触再尝试,那到时候发现不合适就晚了,你说分手容易还是离婚容易啊?”
“成婚了,自然不能轻易毁婚。”
嬴政说道,“不过,难道你们……不,难道现在,都是这个样子了?”
那得多乱呀?
他心说,你们这些现代人,这么放荡的吗?
“那当然了,至少什么拉拉手,吃吃饭的,相互接触个足够,那还是非常普遍的。”
赵龙笑着说道,“可不能一面没见过,然后上去就结婚吧,你以为都是像古代那种说亲呢?”
没错,这要是几十年前的相亲,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也是能见过几面的,只不过也是不多。
见了几面大家觉得合适了,甚至话也说不太多,就结婚了很多事情很多问题,甚至很多矛盾都只会发生在结婚之后。
乃至于,明显不合适的两个人在性格脾气三观上有巨大差异的,但是碍于离婚两个字带来的对个人和家庭以及生活环境的影响,搞得他们哪怕再不幸福再痛苦,也要熬下去。
所以,以前的人,活的是很痛苦的,也是非常累的。
但,其实嬴政的那些话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未婚同居,的确在很大程度上让两个人提前适应了婚姻,了解了婚姻的样子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