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启明

正道诛天 威尔斯886 1462 字 11小时前

蜀郡,青莲镇。

这是一个小乡镇,镇子有一户人家,家主姓李,因为与西域通商而赚取了很多的金钱财富,成为了青莲镇有名的暴发户,带着全家都过上了好日子。

但现在的百姓都要分阶级,朝廷命官自然最高贵,其次就是为朝廷提供粮草税收的农民,再低一些的就是那些没有土地可以种,但可以靠制作一些日用的工艺品来养活自己的工匠。

可身份最为低微的,便是舍弃农民身份选择经商获取财富的商人,青莲镇李家便是如此。因为老百姓们都自给自足,对交易的需求比较低,商人的作用都很不起眼,所以李家不靠通商是赚不到大钱的。

李家一共有十二个子女,这少年排行最末,小名就叫李十二。他的母亲当年生下他的时候,他的父亲看到天空中的启明星一直闪烁不停,所以便给他起名叫李长庚。

李长庚从小就能读懂民间道教的许多典籍,还对从春秋战国时期流传下来的诸子百家学说很感兴趣,直到他十岁时,已经能够明悟庄子的很多哲学道理。

李长庚的父亲时常会教导他的兄长们如何经商,但李长庚每次都会偷偷躲到一处没人发现的角落里,翻开他最喜欢钻研的那些书本典籍,一头扎在知识的海洋里。

有时候李长庚还会舞刀弄剑,为此他专门花了很多钱去集市上找到一名铁匠为他打造了一把长剑。这把剑他视若珍宝,每当读书累了,他就会拿起这把剑在院子外的草原上大展身手,好不快乐。

时光荏苒,李长庚很快就长大了。父母逐渐老迈,家族的产业也被十一个子女依次继承,李家仍旧蒸蒸日上。

但李长庚却选择了另一条路,他决定离开家族,离开舒适圈,去亲自看一看这个世界,亲身体验人间的美好。

最重要的是,他心中总有一个念头告诉自己,他一定要去考取功名,为国争光。

他带着许多盘缠,拿着从小到大都陪伴自己的佩剑,穿着一身青白色长袍,骑着一匹棕色的骏马,不顾家人的劝阻,就这样离开了青莲镇,向着家乡外的世界奔走而去。

这小小的乡镇如何能束缚住他?他是云,必须要飞到天空去一览碧空的浩渺;他是水,必须要奔到海洋中掀起大海的狂涛。

骑马行至两座山下,李长庚看向山脚处的一块大石,上面被人刻下三个大字:天门山。

两山中间的悬崖峭壁之上,一帘瀑布倾泻而下,落在山间的江流之中。停在岸边,李长庚从马背上滑落下来,他拿起挂在腰间的葫芦,葫芦里已经被他灌满了美酒。望着这山河景色,李长庚仰头豪饮,脑中记忆缓缓浮现。

不出意料,寄宿在李长庚身体中的灵魂正是张云凌。

“不知是这处秘境的规则,还是原本这幅身体的灵魂仍未消散,在他二十四岁之前,我只能旁观他的人生,却无法掌控他的意识...如今这具身体终于能够被我彻底掌握,我倒要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张云凌舔舐掉嘴角的酒水,拔出长剑将那匹棕色骏马一剑斩杀,马儿的哀嚎与嘶鸣声丝毫不能引起他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