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并不是没想过与他冰释前嫌,但幼稚时期的不相容已变成隔阂的沉淀,我们偶尔聊几句天,但没多久话题戛然而止。说什么?怎么说?转了几句又回到原点。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学了很多外语,流行文化,我搞的理科,物理化学,他一个字也听不懂。
才发现,茫茫世界,我最不了解的竟是本应最亲近的人。
02
陈风歌打算去国外读大学。
这个消息还是他同学告诉我的。我记得很清楚,我从一套套刷着模拟卷中抬起头,表情震惊得不像他一个屋檐下的亲人。
后来哥跟家里说了,特地看了我一眼,我不知是什么表情,但他好像懂了似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像我们从没用过的兄弟情谊体现在了这里。
十八岁的暑假,哥考上了美国的一所学校,我则被第一志愿的综合大学录取。拿到通知书的时候,我们尴尬地相互瞥,还是哥打破沉默,往我的肩上重重拍了一记。
我们之间,言语的情感显得太过突兀,但我明白,哥要走了。
毕业典礼那天,我看到他站在班级门口,对着我,大拇指往外指了指。
一路上我们彼此沉默地走着,但我们都知道对方要去哪。街角有个小饭馆,爸妈的烤牛筋就是从那买的。
“我请你。”他说。
“不用,我请吧。”我说。
又是一顿没什么意义的口舌之争,最后拗不过他。
一盘烤牛筋,两双筷子。我们话还是很少,但我似乎感到我们之间不像往常那样不顺了。我偷偷观察他几眼,才发觉我们其实挺像的,讲到感兴趣的地方,我们都会稍稍抬起右边的眉毛,眼睛不自觉多眨几下。
“你怎么想去美国?”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