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为求生存,不得不杀人。”
“我将生机赠与它,它便不再杀人。”
说到此处,我忍不住感慨,“此时此刻,我才算明白,为什么荒界把天师境界,叫做炼气巅峰。”
“所谓炼气,乃是炼化天地之气为己用,等同于我把自己当做一个容器。”
“当这个容器满了,就是炼气巅峰。”
墨菲问:“炼气巅峰,和天师境界不是一回事吗?”
“不是。”
我解释说:“天师境界,是以天为师,领悟生死,以自身为根基开辟大道。”
“炼器,身体是容器。”
“天师,自身就是天地。”
“如果不是与飞天蜈蚣战斗时,把我逼到了绝境,我也很难领悟到这层意思。”
方才被我搭救的锦袍男人,这会儿也已经折回。
他惊魂甫定,面色煞白,冲着我连连鞠躬。
“多谢前辈,搭救我沙城的百姓。”
方才目睹战斗的群人,也纷纷上前道谢。
一群人欢呼着道谢,让我多少有些不习惯。
老实说,我原本并没有打算救人,打不过时就准备跑路来着。
只是因为跑不掉,没办法才与之殊死一搏。
我甩手间,一道飓风卷起沙尘,将我们包裹。
我趁着群人不注意,召唤出粹骨灵马,踏空而行,直奔着西北方向的传送阵。
偌大空地之上,传送阵竖着四根光秃秃的柱子,上头遍布裂纹,有一根已经断裂成两截。
我顿时有些失望。
“传送阵破成这样,想要修好至少得要两个月。”
“有这么两个月的时间,完全足够咱们赶路到目的地。”
孙鸣金:“大哥,那咱修传送阵,还是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