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一切却被周强亲手毁掉,时永华之所以选择了这个驰字,就是为了时时刻刻记住这刻骨铭心的仇恨。
他偷走了父亲的存折和身份证,把卡上仅有的一千多块钱取了出来,撇下生他养他的父母,逃离了孕育他成长的山村,直到父母去世也没有回来。
他一个人来到城市,整日混迹刚刚兴起的网吧,每天喝着廉价的劣质酒,醉生梦死地度过了一些时日。
没多久,钱就被挥霍一空。
时八驰去工地搬过砖,在网吧做过网管,在街上拾过饮料瓶,像乞丐一样钻过桥洞、住过公园......
一旦赚到些钱,不是想着改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而是购买大量廉价的酒水、烟草,以此来麻痹自己的神经。
这种醉生梦死的日子过得越久,他对周强他们的仇恨就越深。
在这种浑浑噩噩状态下,时八驰人不人鬼不鬼地度过了很多年。
直到有一次,他混沌不堪的人生终于有了起色。
那次,时八驰在一家搬运公司做零工,中午休息的时间,他正坐在房东家的地板上,捧着一本落满灰尘的《道德经》聚精会神地研读着。
房东见一个小工竟对诘屈聱牙、艰深晦涩的《道德经》看得如此津津有味,好奇心起,便问道:
“这位小兄弟,你对这《道德经》有所研究?”
时八驰头也不抬,道:“略知一二。”
房东又问:“你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