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本王觉得你这次背棺出征的行为非常振奋人心,这些兄弟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大家都不约而同的连夜去找棺材铺购买棺材,本王也叫了好几个民夫连夜为自己打造出这个大棺,本来本王还怕路途遥远,众人心思不一正愁着怎么给他们浇筑起热血之情呢,没想到你竟然随意之间就将此事完成,不愧是我爹认可的人才。”
……这纯粹是瞎猫遇见死耗子撞上了。不过既然朱高煦这么的夸我,那我也就厚着脸皮收下。我这人没什么优点,就是喜欢被人夸。只要敢夸我,我就敢接受。
我在朱高煦的住所中寻到一柄匕首。一把小锤。还有一个护心镜,全部打包带回到家。由于此次是潜行任务,所以不能身着亮甲,一切轻装从简。所以我只得在内甲上面下功夫。
伴随着跌宕起伏的心情,收拾了一下午。终于挨到了晚上,我接到命令之后,便骑马。飞奔到了城门口。现场。除我之外,所有人都已经到齐了。我没有跟他们过多寒暄,对朱高煦点了点头之后,一行人便趁着月色打马出城,开始了我们的任务。
两天之后我们已经到达了大漠深处。四周基本上看不到树木的影子,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山包此起彼伏。算是能勉强。不被敌人看见。这两天以来我成了除朱高煦之外,所有人最敬佩的人。主要还是因为棺材的事情。
这些军士在对我认可之后所表现出来的热情,也是令我挺感动,这两天以来,我除了赶路之外,其他事情都没有操过心甚至连饭食都是他们主动做好端给我。更是有几名战士直言。说与敌人发生战斗的时候,让我躲在他们背后,不要被敌人所伤害。说我是一个有文化的人,是下凡的文曲星,不应该随意的丧命。
这些军士的年纪大多也就二三十岁左右,跟我差不了多少。但他们的勇气。却不止一次的让我觉得自己就如同一个小人一样。
身在野外,尤其是像大漠这种地方,吃饭就只能吃随身携带的馕饼。根本就不能生火,因为只要火烟冒了起来,周围数里地都能看到。
我坐在朱高煦旁边一边。艰难的吞咽着干涩的馕饼,一边朝着朱高煦发问:“王爷,我们已经加急赶路两天了,您可知如今我们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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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地图我们应该已经到了大漠深处,具体在哪里本王也不清楚但是咱们队伍中的斥候已经把周围和前方百余里的路都探的差不多了,反正顺着这条路走绝对没错。”
朱高煦也摇了摇头,表示他现在也不知道。具体位置没办法,如今这种情况只能相信斥候和头领的分析决策,万众一心,才可能完成任务。
我压制住自己心中的疑惑。跟着部队一起又走了好几天。终于放下心来,我们走的这条路不出意外的话,正是前往鞑靼部的方向。因为我们这几天见到了越来越多的牧民,还有巡逻的士兵。
这个发现让略显低迷的队伍一下子振奋了起来。朱高煦更是捂住嘴,止不住的笑。我能体会到他现在的心情,背负着大家的希望。走了这么久,如果说发现走错了的话,那整个队伍真的挺不好带的。
由于现在不再是人烟罕至的大漠,而是随处都有牧民和异族士兵的草原。所以我们便决定白天找地方躲着休息,晚上再赶路。
由于晚上视线不好,所以我们的进程便开始变得缓慢了起来。而且由于是到了聚集区周围,我们的马蹄声也不敢让他们听到所以赶路赶得非常的小心。
一路以来我们越来越小心谨慎,甚至在几天过后,我们担心骑马前行会使得自己目标变大,干脆将身下的马匹舍去,我们轻装步行前进。虽然这下子会累一点,但是也会让我们变得更安全,朱高煦应该在出发之前就想到了这一点,所以给大家安排的马都是一些较差的马,方便随意丢掉。
不得不说,我们的运气真的很好,一路走来没有与敌方发生任何的交际,就像一只幽灵部队一样,横跨了大漠草原一直到了现在这地方。没错,我们现在脚下所站之地便是鞑靼部的大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