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准确的说。
是还没杀够呢...
......
翌日。
纽约,州立医院。
病房内。
一名穿着制服的警官。
正手拿笔记本,板着脸,对着床上的男人进行询问。
一边问,一边记录。
“丁信先生,请问你这次来美利坚的目的是什么?”
“谈生意,探望女朋友...”
“那你是如何发现大卫·史密斯有问题的呢?”
“大卫·史密斯?”
这次丁信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反问了第一句:“是那个棕胡子男人吗?”
“是的!”
警官给出了肯定。
“眼神、行为、敌意!”
丁信佯装回忆道:“当时营地出现混乱,只有他显得漠不关心,还莫名其妙的在那笑...”
“就因为这个?”
“难道还不够吗?”
“好吧...”
警官点点头,继续问道:“那丁信先生,请问你的枪支武器从何而来?”
对于这个问题早有预料。
丁信想也不想的回答道:“在制服大卫·史密斯的时候,从他身上顺来的。”
“那后来的微型冲锋枪呢,你怎么解释?”
“背包是大卫·史密斯的,我只是从那里面拿出来而已...”
“额...”
显然。
这个答案有些出乎警官的预料。
他面露愕然,停顿许久才接着问道:“请问你为什么会想到,要带领学生们去攻击那个小镇?这行为太危险了!”
“救人,抢交通工具...”
丁信说着,打了个哈欠。
“那请问...”
警官有些不死心,还想要接着询问什么...
“对不起,打扰一下!”
病房内还有第三人。
是个西装革履,一派精英打扮的中年男人。
也是丁信特意请来的美利坚本土律师。
律师上前两步,挡在警官的面前,直言不讳道:“这位警官先生,你现在表现的很不专业,所有的问题都太有指向性!”
警官张了张嘴。
可还没等他发出声音,律师的质问声便接踵而至。
“你现在是在怀疑我的当事人有问题吗?””
“警官先生,请你搞清楚一点,我的当事人是英雄,是我的当事人,将所有的幸存者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