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十一怔了怔,又回想一二,镇定道:“我不想被人认出,故特意摘下白绫,我因眼盲,双眸微微有异,然未近前细看,又隔着黑纱,倒也看不出来,再者我身着粗布衫裙,他大概只会觉得我是普通人家的姑娘。”
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他好似对我的右手甚感兴趣。”
“回京后,你必然细查过所有人!”金铃桥此刻恰左右无人,莫息笃定的口气刚落,手臂大胆一伸,搂住夜十一的细腰,柔软的触感令他仿若梦中,本气咻咻的语气经此一冲,顿为绕指柔:“缘由,你定然晓得。”
夜十一先时连主动爬上床钻进莫息的怀抱里睡上些许时辰的大胆之举都做了,这会儿二人皆乔着装,谁也没认出二人来,索性由着他亲近,话却仍不尽不然:“不知你指的是……”
“他的癖好!”
“哦,难姑说过,他喜观女子的手。”
“漂亮的手,特别是手上有痣的女子,他皆离奇的喜爱!”莫息胸口一闷,往前觉得谁还没有一两个癖好,然此刻他只觉得谢元阳的恋手癖着实可恶!
夜十一举起右手:“哦,我右手背上恰好有一颗小小的朱砂痣呢。”
原来没有,但原来的王壹有,于是她便也有了。
莫息的脸黑成锅底,为何他有种感觉她这样说是故意的!
夜十一噗嗤一声笑出来:“好了,倘若谢元阳真凭见过一回的手便惦记上手的主人,那十年不见,他倒真教我刮目相看。”
“嗯?”
“变态得教我刮目相看。”
听到变态二字,且是夜十一亲目评价,莫息即时由阴转晴,笑得十分善良:“吾妻果真聪慧过人,可不就是个变态么。”
夜十一默默地拿眼角瞧一脸春风得意的某人,她怎么发觉十年不见,他的脸皮较之幼时强行闯她车马那会儿还要厚上好几丈呢。
虽说两人已订亲,然能不能顺利成亲,可还得两说,眼下便将她划为他的妻子,未免快了些。
心里虽如此作想,夜十一倒也未将话说出口,也罢,此十年他为她吃了不少苦,倘能教他高兴些,她又何必再惹他不快。
“我带你去个地方。”
“好。”
莫息牵起夜十一的手,也不管二人的乔装让二人的举动看起来有多怪异,他拉着她的手下桥。